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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0年茂名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資格復審程序的公告
時間:2020-11-17 來源: 本網 瀏覽次數:-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2020年茂名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的規定,結合當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人員報考的實際情況,決定將2020年茂名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工作的資格復審環節調整到筆試考試前進行?,F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為通過報名系統成功報名,并通過系統資格審核的人員。請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http://61.146.233.115:801)查看。
二、資格復審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按以下要求參加審核:
(一)復審時間:2020年11月23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復審地點:茂名濱海新區保利辦公區大會議室(茂名市電白區電城鎮博賀灣大道1號保利大都會售樓部右邊。)
(三)復審所需資料:①《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手寫簽名);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需附上有效的學歷鑒證; ③身份證件; ④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級證書、中共黨員證明; ⑤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⑥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 ⑦退役軍人請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或退出現役登記表);⑧報考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①至⑧依次排序出示給工作人員。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原件退回,復印件留下。
(四)注意事項:
1.本次資格復審由原來公告規定的筆試后面試前,調整到筆試考試前進行,其他事項以《2020年茂名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的規定為準。
2.資格復審務必本人到場核對身份,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3.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4.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不全,影響審查結果的,取消筆試及聘用資格。
5.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同時需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公告。請考生按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四、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考點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須持有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方可參加資格復審。在進入審核地點時,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考生需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不得進入審核地點。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聯系電話:0668-5331335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
2020年11月17日
版權所有: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
主辦單位: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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